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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用途 | 抗氧化剂 |
执行标准 | 国标 |
生产许可证编号 | 食品级 |
CAS | 25013-16-5 |
型号 | 食品级 |
包装规格 | 袋/桶 |
有效物质含量 | 99% |
含量 | 99% |
是否进口 | 否 |
中文名称: 丁基羟基茴香醚
英文名称: Butylated hydroxyanisole
别名: 叔丁基对羟基茴香醚;丁基大茴醚;BHA
分子式:C11H16O2
分子量:180.25
质量要求:质量标准(GB1916―1980)
含量(以干基计)/% ≥ 99.6~101.0
灼烧残渣/% ≤ 0.05
熔点/℃ 48~63
重金属(以Pb计)/% ≤ 0.005
砷(以As计)/% ≤ 0.002
用途与注意事项:
脂溶性抗氧化剂。我国《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》(GB2760―1996)中规定:丁基羟基茴香醚可用于食用油脂、油炸食品、干鱼制品、饼干、方便面、速煮米、果仁罐头、腌腊肉制品、早餐谷类食品,其最大使用量为0.2g/kg。丁基羟基茴香醚与二丁基羟基甲苯、没食子酸丙酯混合使用时,其中丁基羟基茴香醚与二丁基羟基甲苯总量不得超过0.1 g/kg,没食子酸丙酯不得超过0.05 g/kg(使用量均以脂肪计)。此外也可用于胶姆糖配料。其他使用参考:在动物油中用量为0.001%~0.01%;植物油,0.002%~0.02%;焙烤食品,0.01%~0.04%;谷物食品,0.005%~0.02%;豆浆粉,0.001%;精炼油,0.01%~0.1;糖果、口香糖基用量可达0.1%。另外如台湾省《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及用量标准》(1986)规定:丁基羟基茴香醚可用于油脂、奶油、干鱼、贝类制品及其干制品,其使用量低于0.2 g/kg;用于冷冻鱼、贝类及冷冻鲸鱼肉的浸渍液,低于1 g/kg;用于口香糖、泡泡糖,低于0.75 g/kg。FAO/WHO(1984)规定:丁基羟基茴香醚用于一般食用油脂,最大使用量为0.2 g/kg。与二丁基羟基甲苯合用时,没食子酸酯、特丁基对苯二酚合用时,没食子酸不得超过100mg/kg,总量为0.2g/kg;用于人造奶油,单用或与二丁基羟基甲苯、没食子酸酯类混合使用时,没食子酸酯类不得超过100mg/kg。不得用于直接消毒,也不得用于调制奶及其制品。日本规定:在油脂、奶油中使用低于0.02%;鱼、贝类冷冻品浸渍液用量低于0.1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