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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用途 | 甜味剂 |
执行标准 | 国标 |
生产许可证编号 | 食品级 |
CAS | 585-86-4 |
型号 | 食品级 |
包装规格 | 25*1 |
有效物质含量 | 99% |
含量 | 99% |
是否进口 | 否 |
乳糖醇,又名4-β-D吡喃半乳糖-D-山梨醇,功能包括:乳化剂、稳定剂、甜味剂、增稠剂。1983年4月,由世界粮农组织和卫生组织联合组成的食品添加剂专/家委员会批准乳糖醇可以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,并将其归类为甜味剂,对乳糖醇的每日摄入量“不做特殊规定”。欧洲一些国家及澳大利亚、加拿大、日本等国家已经批准乳糖醇作为食品原料使用。乳糖醇的公认无毒认可申请已由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接受存档。我国也已批准使用乳糖醇作为甜味剂列入使用卫生标准。
作为一种甜味剂,乳糖醇具有清爽、无后味、类似蔗糖的口感,甜度约为相同浓度蔗糖的40%,适于添加到低甜度的食品中。高甜度食品添加时则需要与高强度甜味剂,如阿斯巴甜、甜蜜素等混合使用,甜味口感非常接近蔗糖,并且能保持食品特有的风味及特性。